一般销售条款 (CGV)

序言

Itinerary France|逸法旅行网站(以下简称“本网站”)是由 ItineraryFrance 运营的商号,该公司为注册资本 300 欧元的法国简易股份公司(SAS),登记于巴黎商业及公司注册处(RCS Paris),注册号为 107 150 435,注册地址为 47 rue Vivienne, 75002 Paris, France。

ItineraryFrance|逸法旅行从事旅游领域的咨询与陪同服务,以及为旅行企业提供的预订服务。

本条款适用于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自然人,以下简称“客户”。本条款适用于通过 Itinerary France|逸法旅行(以下简称“旅行顾问”)提出的咨询、方案与预订。

ItineraryFrance|逸法旅行是 Collectif MYWAY 联盟的成员。MYWAY 是一家法国简易股份公司(SAS),注册地址为 165 avenue de Bretagne, Euratechnologies, 59000 Lille, France,登记于里尔都会区商业及公司注册处,注册号为 851 375 444,并在法国旅行与度假运营商国家注册名录(Atout France)中登记,注册号为 IM059190009。

Collectif MYWAY(以下简称“组织者”)负责管理通过 Itinerary France|逸法旅行报名的每一次旅行的预订、开票与收款事宜。

Itinerary France|逸法旅行作为 Collectif MYWAY 联盟的独立旅行顾问,协助客户设计、定制并跟进其旅行项目。凡属于套餐或组织旅行范畴内预订的旅游服务,均由持有 Atout France 注册资质的旅游经营商 MYWAY 独家提供,并由 MYWAY 与最终客户签订旅行合同。

客户通过 Itinerary France|逸法旅行预订任何旅游产品,即表示其完全且无保留地接受下单时有效的 MYWAY 法语版一般销售条款。以下译文仅供参考:

度假旅行一般销售条款 — Collectif MYWAY

本译文仅供参考,非官方版本。具有合同效力的仅为持有 Atout France 注册资质的旅游经营商 Collectif My Way 提供的法语原版;如有任何差异,以法语版本为准。查看原始文件

1. 定义

旅行是指至少包含以下四类服务之一的服务组合:旅客运输、汽车租赁、住宿或其他重要旅游服务。

凡在同一预订中组合上述服务中的两项,或行程持续至少 24 小时或包含一晚住宿的,即构成套餐旅游产品。

2. 报价

在与旅行顾问进行一次或多次沟通后,我们将向您提供详细列明行程安排的报价单。报价以预订时的实际可订情况为准。

报价获确认后,客户将收到一份套餐旅游销售合同,需填写并签署以申请行程的最终确认,同时支付定金。客户有责任提供与护照一致的旅客姓名信息。

待全部服务确认后,我们将以电子邮件形式向客户发送书面确认。

若合同中包含的某项服务出现不可用情形,旅行顾问将尽快通知客户并提出替代方案。若客户拒绝该替代方案,合同即告失效,已支付的定金将全额退还。

根据《法国旅游法典》第 L. 211-10 条规定,我们将在行程或住宿开始前的适当时间向您提供必要文件,以及预计出发时间、值机截止时间,以及经停、转机与抵达的预计时间等信息。

3. 预订与付款方式

服务费用由组织者 MYWAY 根据旅行顾问制定并经客户事先确认的报价开具账单。

未收到定金前,任何服务均不予预订。

根据下单时约定的条件,收到定金或全款后,预订即生效。

付款方式包括银行转账、信用卡或度假支票(chèques-vacances)。所有在线支付均为安全支付。

4. 价格调整

根据《法国旅游法典》第 L.211-12、R. 211-8 及 R. 211-9 条规定,合同约定的价格可因旅客运输成本(燃油/能源)、法定规费及税款以及汇率的变动而上调或下调。

如套餐总价上涨,客户将在出发前至少 20 天获得通知。

若涨幅超过 8%,客户将收到关于该变动原因及其对旅行价格影响的详细说明,并获知可选方案:在合理期限内接受或拒绝该调整,以及未作回应的后果。

5. 无撤回权

根据《法国消费法典》第 L221-28 条规定,套餐旅游销售合同不适用撤回权。但旅客可在行程开始前的任何时候,通过书面申请解除合同,并按照签订合同时确定并接受的费率标准支付取消费用。

该取消费用自申请送达之日起计算。

6. 取消与变更

6.1. 客户取消合同

旅客取消合同的,将按照旅行顾问与组织者实际产生的费用收取相应款项,并会考虑因重新出售相关服务所节省的部分。该取消费用将按照签订合同时确定并接受的费率标准执行。

因客户主动取消合同而产生的服务费不予退还。

6.2. 客户变更

合同签订后、出发日期前,任何变更申请须以明确的书面形式向旅行顾问提出。

此外,任何变更均须视可订情况而定,并可能产生额外费用。变更费用自收到客户书面申请之日起计算。

在合同约定的距出发一定天数以内,对合同所列服务提出的任何变更申请均不予退款,且新增的任何服务须由客户提前向组织者 MYWAY 支付相应费用。

6.3. 旅行顾问或组织者取消

如遇不可抗力或特殊情况,组织者保留取消行程的权利。客户已支付的款项将获退还,但无权要求额外赔偿。

如客户未按付款计划履约,组织者保留认定合同已由客户取消的权利,并可无需事先催告即要求支付合同中预先约定并于签署时确认的取消违约金。

此外,若报价或合同中最初约定的最低参团人数未能达到,行程可由旅行顾问或组织者取消。

在此情况下,客户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将予以退还,但无权要求任何赔偿。

7. 责任

组织者与旅行顾问对本合同所列服务的妥善履行负责,并有义务对遇到困难的旅客提供协助。若因供应商行为而产生法定责任,将适用《法国旅游法典》第 L. 211-17-IV 条所规定的、源自国际公约的赔偿限额;若无此类规定,除人身伤害、故意或过失造成的损害外,任何损害赔偿金额上限为旅行或住宿总价的三倍。

旅行顾问作为客户与当地供应商(航空公司、酒店、承运人等)之间的中介行事,对可归因于这些供应商的变更或取消不承担责任。

8. 旅行保险

强烈建议客户投保涵盖取消、援助及民事责任风险的旅行保险。若客户没有个人保险,旅行顾问可为其提供相关保险方案。该保险须在预订行程时办理。

9. 行政与卫生手续

合同中提及的信息基于撰写合同时可获得的数据,且仅适用于法国公民。持外国国籍或双重国籍的旅客应向相关领事馆或大使馆咨询,以核实入境及停留条件。

客户有责任确保其强制接种疫苗为最新状态,并在整个行程中遵守法国卫生部及巴斯德研究所(Institut Pasteur)发布的卫生建议。任何需要特殊护理的医疗状况或残疾情况,须在出发前告知顾问,以便安排相应协助。

如需更多信息,建议查阅以下网站:

我们同时建议旅客在 Ariane 平台上进行登记,以便在可能影响其安全的事件发生时获得通知。

每位旅客都必须持有本人有效护照。客户有责任确认旅行证件符合所到访及过境国家的海关与卫生要求。

10. 航空转机期间的旅客责任

在外国转机或经停期间,旅客有责任确保遵守现行的入境及过境手续。根据目的地及旅客国籍不同,可能适用以下条件:

  • 无论抵达或出发城市为何,须持有能证明离开相关领土的机票。
  • 持有有效护照,部分目的地甚至需要电子护照。否则可能需要签证。
  • 如有需要,须提前申请旅行授权,例如前往美国所需的 ESTA(esta.cbp.dhs.gov),或前往其他国家所需的 ETA。此类手续通常需付费,且不包含在报价中。
  • 核实此前在某些受当地当局限制的国家的停留经历是否需要更换护照或申请特定签证。

强烈建议旅客在出发前查阅相关国家大使馆或领事馆的官方网站,以获取最新信息。

对于因未满足过境或目的地国家的行政及海关要求而产生的费用、损失或不便,组织者在任何情况下均不承担责任。因证件不符而被拒绝登机或入境,其责任完全由旅客自行承担。

此外,旅客有责任按照航空公司要求的时间办理值机手续。因旅客本人延误而错过航班的,组织者不承担任何责任。

11. 无人陪伴未成年人

对于出境旅行,请注意:居住在法国、未由法定监护人陪同出行的未成年人,除身份证件外,还须携带离境授权表(AST)。该 AST 表格(Cerfa 编号 15646*01)可在 www.service-public.fr 网站获取。

强烈建议未由法定监护人陪同的未成年人随身携带家庭户口本复印件。

同样地,若儿童仅由一方家长陪同出行,部分国家可能要求提供另一方家长同意该次出行的证明。更多信息请查阅 diplomatie.gouv.fr 网站。

12. 行程中发生突发事件的联系方式

若旅客在行程期间发现所提供服务存在异常或不足,应尽快通知组织者。未及时报告问题可能会影响投诉的处理,并可能减少可获得的赔偿金额(如部分退款或补偿),特别是在及时介入本可减少或避免损失的情况下。

如在当地遇到困难,客户也可请求组织者协助,寻找适合当前情况的解决方案。

13. 个人数据保护

所收集的信息按照《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客户可通过联系代理机构行使其数据访问、更正及删除的权利。

14. 合同转让

根据《法国旅游法典》第 L. 211-11 条规定,只要本合同尚未生效,您最迟可在出发前 7 天,您有权将本合同转让给符合您相同条件的其他人。您只需在合理时间内通知组织方MYWAY即可。您和受让人仍需对合同剩余款项和转让费承担连带责任,具体费用将另行告知您。

15. 投诉与调解

客户可通过挂号信(附回执)连同所有相关证明材料,将任何投诉提交至组织者的客户服务部门,地址如下:

MYWAY
165 Avenue de Bretagne
59 000 Lille, France

根据 2015 年 8 月 20 日第 2015-1033 号法令关于消费争议庭外解决的规定,若 MYWAY 在 60 天内未予答复或答复为否定,您可在争议行程返回之日起一年内,免费求助于旅游调解机构(Médiation Tourisme et Voyage, MTV)– BP 80 303 – 75 823 Paris Cedex 17 – www.mtv.travel

若销售系在线完成,旅客也可通过 webgate.ec.europa.eu/odr 平台解决争议。

16. 适用法律与争议

本一般销售条款受法国法律管辖。除另有规定外,任何争议均应提交至代理机构注册地所在辖区的有管辖权法院。

最后更新:2026年7月

如对本法律声明有任何疑问,请通过以下方式联系我们: contact@itineraryfrance.com